国信证券:维持凯迪电力(000939)谨慎推荐评级
全国统一农林生物质标杆电价:公司发展前景更为明确
事项:
电监会、能源局、五大电力集团、国网、南网、内蒙古电力公司等于近日收到《发改价格1578号》文——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要点如下:
A、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现标杆上网电价:未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项目统一执行每千瓦时0.75元(含税),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全国的0.75元;
B、已核准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招标项目除外),上网电价低于上述标准的,上调至每千瓦时0.75元,高于上述标准的国家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执行原电价;
C、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企业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中由当地电网企业负担的部分要相应调整;
D、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要真实完整记载保存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接受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林生物质上网电价执行情况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情况的监督,确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E、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评论:
新执行电价显著高于此前执行的电价及补贴
新价格执行前,农林生物质项目执行的是以下电价政策,即实际上网电价=各地2005年火电上网电价+0.35元/度:
①2006/01/04,国家发改委颁布《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电价制定办法(2005各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补贴电价0.25元/千瓦时)。
②2006/01/05,国家发改委颁布《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明确了生物质发电有关管理规定。
③2007/01/11,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明确了生物质发电项目高于标杆电价部分的补贴分配方法。
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7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640号)文件规定,生物质发电补贴实际达到0.35元/度。
凯迪电力20家(含近期公告拟收购收购的11家)在建生物质电厂均在湖北、湖南、安徽三地,此前政策规定执行的生物质电价分别是0.7170、0.7375、0.7060元,本次调价对项目投产后盈利的正面贡献非常明显。
具体项目的定量分析,执行新电价后预计每家电厂(高温高压)盈利在2300万左右
看好生物质行业发展前景,维持公司谨慎推荐
我们预测2010年公司可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亿;我们分析构成为:煤炭1亿,电力工程施工约0.5亿,中盈长江3600万,出售东湖高新1.8个亿,转让中盈长江约0.5亿,以上合计约4.2亿,按目前约5.9亿股本计算EPS为0.71元。
未来2年:
公司目前旗下9家生物质电厂已经开工建设,其中祁东电厂已具备点火条件,本次拟收购11家电厂也将均在2010年年内开工建设,计划2011年年底前20个电厂将全部投产,我们测算按照未来全国统一0.75元的标杆电价测算,每一个电厂的盈利在2000-2500万区间是比较有保证的,同时公司目前旗下的煤矿和电站施工业务依然有稳定的利润来源。
我们测算2011年、2012年公司可实现净利润分别4亿和6亿,相当于目前的股本EPS为0.68元/1元。
我们依然看好生物质发电行业的发展前景(见《生物质发电行业深度研究报告-养在深闺人未识》20091208),本次农林生物质发电全国统一标杆电价的落实使得市场对生物质发电行业前景有更清晰的认识。我们依然维持对公司“谨慎推荐”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