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领导同志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认识高度一致
西部地区开发会议前后只用了一周时间准备,为后来西部大开发的高效推进开了一个好头
1999年6月初,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再次谈到西部大开发问题。
紧接着,6月17日,在西安召开的西北五省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江泽民同志更加系统地阐述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构想。他指出,要下决心通过几十年乃至整个下世纪的艰苦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活安定、民族团结、山川秀美的西部地区。
9月19日-22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召开,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提出后,国家计委紧锣密鼓地开始研究实施方案。形成初步设想之后,我想再听听西部地区同志的意见。1999年10月,国家计委在青海西宁召开了“十五”计划思路西部地区座谈会。会议期间江泽民同志打来电话,要求我们加强研究,尽快拿出西部大开发的实施方案。
10月下旬,江泽民同志在结束访问英国、沙特阿拉伯等六国回程的飞机上,把我叫到前舱,问起西部大开发的情况。我将国家计委的初步设想向他作了一次详细汇报,并建议,把西部大开发这样一个大战略落到实处,需要举全国之力,目前是否可以考虑提出一个初步的实施方案,由中央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如有可能,应成立专门机构,统筹推进这项工作。江泽民同志边听边点头,看来他早已有所筹划和考虑。
1999年最后两个月里,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召开三次会议,专题听取国家计委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初步设想的汇报。在这几次会上, 中央领导同志对实施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认识高度一致,就如何落实提出很多重要的指导性意见。
我记得,李鹏同志说,这是个大事,西部开发范围的划定不能完全按地理界限来考虑,要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在开发中,要注意解决好西部的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等问题。
朱基同志说,西部大开发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系统工程。退耕还林是一举多得的事,可以在条件好的地方先搞试点。国债资金要向西部倾斜,重点用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把发展的基础打牢。
李瑞环同志说,我完全赞成西部大开发,这件事不简单,要看到它的长期性,在开发实施中要重视解决好水的问题。
胡锦涛同志说,西部大开发意义重大,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他还结合在西部地区工作的经历说,退耕还林还草的方式是受欢迎的,西部地区有那么多坡耕地,具体到每个县和乡是不一样的,在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
其他常委同志也发表了很好的意见。
根据几次会议讨论的意见,国家计委对汇报稿进行了修改,报请中央审批。第二年元旦刚过,2000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初步设想的汇报〉的通知》,即中发[2000]2号文件。这一文件阐明了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成为指导西部大开发的纲领性文件。
为加强对西部大开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中央决定,2000年1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成立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的决定》,即国发[2000]3号文件。朱基总理任组长,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家计委单设机构,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我兼任办公室主任。
在中发[2000]2号文件下发之后,国务院决定召开西部地区开发会议。2000年的农历大年初一是2月5日,会议本可以放到春节之后召开,但为了尽快将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下去,国务院决定在春节之前召开。按以往惯例,开这样一个全国性大会,从发通知到报名再到开会,一般来说至少要提前一个月筹备。而这次会议,从1月13日下达中央2号文件,16日成立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到19日开会,前后只用了一周时间准备,为后来西部大开发的高效推进开了一个好头。
这次会议对于各地区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上来,发挥了重要作用。西部地区开发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西部大开发战略进入实施阶段,西部地区开启了发展的新纪元。
如何合理界定“西部”范围
这个范围之争,背后蕴藏着积极的因素,那就是大家都渴望发展,盼望着能抓住西部大开发这个机遇
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后,如何合理界定“西部”的范围,是首先遇到的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范围划得过大,重点不突出,效果也不明显;范围划得过小,起不到开发的作用,解决不了区域发展不协调的问题。
当时,大家对西部范围的划分看法不尽一致,主要有五种意见:一是仍按“七五”计划以来界定的西部地区十省区市的范围考虑。二是在西部十省区市的基础上,增加内蒙古和广西两区的西部地区,即内蒙古的包头市、乌海市、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阿拉善盟,以及广西的百色地区和河池地区。三是西部十省区市加上内蒙古和广西两区。四是西部十省区市加上内蒙古、广西两区以及湖南湘西、湖北恩施等少数民族自治州。五是将中西部地区笼统看作西部地区。
在研究西部范围的过程中,不少地方特别是中部省区,要求将本地纳入西部大开发的范围,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如山西省提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严重,十年九旱,又是老工业基地,污染严重,包袱多,生态和生存环境不断恶化。湖南省则提出,湘西地处武陵山区,与贵州山水连接,自然环境相同,又是民族地区,希望能列入西部大开发的范围。湖北省提出,鄂西地区十分困难,也应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
有一次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周德海找到我,转交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和主席云布龙的信。他们反映,内蒙古大部分蒙古族群众生活在蒙东,约占全区蒙族人口的80%,如果只将蒙西纳入规划范围,他们感到压力很大。从民族团结的角度看,他们的意见是值得考虑的。
当时广西的主要负责同志也提出,把广西纳入西部大开发范围的要求。广西在改革开放之初,列入沿海地区,但是从地处西南边陲、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和民族数量较多的角度考虑,广西很大程度上与西部地区特征相近。 这个范围之争,背后蕴藏着积极的因素,那就是大家都渴望发展,盼望着能抓住西部大开发这个机遇。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精神,与中西部的省份及有关部委多次交换意见,使认识逐步统一。2000年4月,在“十五”计划重点调研课题汇报会上,我代表国家计委把西部大开发范围的想法向中央领导同志作了汇报。
同年6月,朱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上把西部大开发范围的几种方案都摆了出来,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决定,西部大开发的范围为“10+2”,即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虑到带动民族地区发展的需要,会议还确定,对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比照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予以照顾。
后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也纳入了参照享受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范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海南省原黎族苗族自治州的六个县和湖南省张家界市的一区一县等在一定程度上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