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发布的《银行理财产品评价分析月报》(下称“月报”)称,在中资银行6月发行的8只结构类产品中,除中国银行发行的“汇聚宝0806J-澳视群雄之五谷丰登”理财产品,是“真结构产品”外,中资银行发行的其余理财产品大都是“伪结构”产品。
到底是不是在卖“冒牌货”?对此,银行方面感觉有点冤枉。旗下一款产品被列在“假冒”结构性产品榜单的交通银行,其相关人士昨日向记者澄清,“真伪的标准应由监管部门来定,交行不存在‘伪结构’产品”。
在银监会公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的理财计划中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其结构性存款产品应将基础资产与衍生交易部分相分离,基础资产应按照储蓄存款业务管理,衍生交易部分应按照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
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靳继同对记者进一步解释,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指结合了固定收益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与传统的存款业务相结合的一种创新理财产品。其收益率与产品中规定的国际市场上的利率、汇率、股票、商品、信用或者金融衍生产品等挂钩。
“结构性存款通常预期收益较高且保证本金安全,适合寻求更好的存款收益同时希望保护资金安全的投资者。”靳继同表示。
而该行发行的“得利宝·浓青6号”理财产品,则属于典型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产品将本金做固定收益投资,利息部分续做与德银商品优化指数挂钩的期权。在条款约定的方式达标的前提下,客户可以获得高于存款的收益,否则,客户到期仅能获得本金保障。
根据某媒体的“打假”报道,“伪”结构性产品实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对此,靳继同认为,“得利宝·浓青6号”需要在8个观察期内,指数表现大于等于18%,投资者才可获得预期理财收益,否则投资者理财收益为零,“显然,这不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
一场“真真假假”的风波,为银行理财市场再添疑云。银行在销售过程中,是否还存在对产品信息揭示不足的问题?据了解,这一点已经得到银行的重视,交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客户购买产品之前,需要系统测试该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然后再选择风险等级与之相匹配的产品,并要求销售人员必须解释清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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