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多家银行出台关于存量房贷款的优惠政策后,昨天中行北京分行公布了关于存量房的贷款优惠政策。
中国银行的具体优惠措施是:对于2008年10月27日前(含)发放的、原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在还款期内无不良记录的,且调整当日无逾期的借款人,可以向原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在考虑借款人信用情况、贷款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情况以及是否为中行优质客户等综合因素后,再给予中行享受最低利率下浮的优惠。
记者还咨询了中行崇文区某支行,房贷部门的业务人员告诉记者,还在会议讨论中,建议客户周一携带本人身份证、还款存折和贷款合同去贷款支行办理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