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证券之家财经新闻今日焦点
 
 
刘益谦20亿投地产股浮亏5亿 身陷滨江集团疑云
发布时间:2010-5-18 18:46:08
 
文章内容

编者按

股改成就了刘益谦和他的“新理益帝国”,刘益谦用五年的时间赌对了一件事:那就是低价买入当时还无法流通的法人股,等到股改之后,在解禁期抛售。多年的潜伏让新理益帝国一跃成为资本市场上耀眼的明星。

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路径依赖让刘益谦选择了专注于定向增发,这显然是他试图重新复制自己在法人股市场上取得的成功。

尽管地产股20亿的定向增发导致的5亿账面浮亏,短时期内还无法下定论成与败,但是刘益谦在滨江集团的高位套现与中诚信托产品高位接盘,却再一次让人把目光聚焦到了这个人和他身后的资本帝国身上。滨江集团的谜底或许在一个月后就能揭开。到底是刘益谦高明地套现,中诚信托则因为愚蠢成为了冤大头,还有另有隐情?这恐怕是公众们最期待的真相。

刘益谦最近有点烦。

4月以来,受针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影响,A股市场的房地产板块整体创下近30%的跌幅,其中甚至有房地产个股跌幅超出40%之多。

这使得在去年7月和8月间耗资20亿元拿下三家地产公司定向增发股份的刘益谦不得不面临约5亿元的账面亏损。如果地产股不能如愿企稳,那么其握有的股份市值还将面临进一步缩水的可能。

除此以外,刘益谦在去年12月份参与的两家上市公司华电国际(600027.SH)和东方电气(600875.SH)的定向增发获得的股份也面临了合计近9000万元的账面亏损。

所幸的是,以5月13日收盘价计算,刘去年9月拿下的浦发银行(60000.SH)增发股目前仍然保持着近2.86亿元的账面盈利;去年早些时间通过下属公司上海诺达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诺达圣信息”)拿下的7亿股京东方A(000725.SZ)距离解禁不到1个月,账面盈利高达11.55亿元。

或许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刘益谦在5月8日还计划出资10.5亿元受让清华控股持有的5000万股同方股份(600100.SH)股权;按照双方约定刘已经先期支付了总价款的30%——即3.15亿元现金,剩余部分在该项股权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复之后继续支付。

除此以外,在去年启动的中体产业(600158.SH)的定向增发中,刘益谦表示将出资8.37亿元认购1.18亿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目前增发还处于等待监管部门的审批过程之中。

仅此两项,刘益谦将需要拿出18.878亿元的真金白银。

当然,他还可以使用去年他熟悉的信托质押的方式来达到放大资金规模的效果。

只是,近期浙江一家房产上市公司滨江集团(002244.SZ)接连暴跌的走势又使得刘益谦深陷其中,而重仓持有滨江集团的中诚信托的筹码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刘益谦在上市前投资的股份;如今中诚信托下属三只集合产品的“清盘”行为更是让人引起无限遐想。

那么,依靠法人股发家的刘益谦究竟拥有怎样的财技,豪掷20亿元资金参与地产股增发的他是否能够顺利度过此轮地产调控的寒冬呢?

股改成就“新理益帝国”

股改是刘益谦和新理益获得飞跃的关键时点,他低价买入的法人股终于等到了可以套现的一天。

和每个人一样,刘益谦的第一桶金来得并不容易,经营小百货、倒卖国库券、买入原始股,一步一步走得并不容易;但从2000年开始,刘益谦专门盯住的法人股成为最终其实现财富飞跃的法宝。

2000年初,刘益谦发起成立了新理益投资公司——这是后来刘益谦旗舰公司新理益集团的前身。公司成立之后,刘开始频繁在一级半市场大量收购法人股,其看重的正是监管部门推动国有法人股全流通的愿望,尽管直到5年之后致力于全流通的股权分置改革才轰轰烈烈的搞了起来。

5年的等待或许并不很长,但经历过那段熊市的股民会明白那段日子并不容易熬;所幸,熬得苦尽甘来的刘益谦终于在2007年和2008年开始通过抛售解禁股份成功套现。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2000年-2001年间刘益谦接手的法人股不下15只,主要通过协议受让和拍卖两种方式获得,由于当时定价依据主要来自上市公司净资产,因此和如今二级市场定价相比绝对称得上“低廉”。

在2006年12月12日,刘益谦迎来了自己所持法人股中的第一只解禁股,金盘股份(000572.SZ,后更名为海马股份)。而刘益谦的做法则显得很简单明了:他选择了在接下来的20天内将130.4474万股金盘股份以平均5元左右的价格全部抛售;而就在新理益集团抛售完之后,进入2007年牛市的金盘股份就开始急速拉升,并在当年8月创下了36.12元的最高价。

不过,在记者看来,虽然新理益集团在金盘股份之上的收益率并不算出色,但作为刘益谦完成一级半市场买入和二级市场卖出的第一只股票,其意义远远大于套现的650万元左右资金。

记者通过整理发现,在此后10多只法人股解禁之后的操作之中,刘益谦严格执行了这一游戏规则,即在度过解禁限售期之后迅速卖出,以至于很难在限售期之后的最近一期的定期报告(年报、半年报或季报)中发现新理益集团的身影。

这一做法最为极端的案例则是上风高科(000967.SZ)。大约在2001年中期,新理益集团出资1580万元协议受让了500万股上风高科法人股,根据规定,刘益谦所持有的股份在2007年9月24才被解禁,然而记者发现在截至9月30日的第3季报中已经没有了新理益集团的身影,这意味着刘益谦在从24-28日的5个交易日内迅速将其持有的366.369万股股份抛售套现约4400万元,扣除6年前的买入成本获益约2800万元。

据记者统计,在2006年12月至2008年9月,刘益谦将新理益持有的12只股票额抛出,合计套现15.5亿元左右。

其中,获益最为丰厚的中体产业(600158.SH)为新理益带来了近8亿元的收益。

资料显示,新理益集团在2006年10月以每股5元的价格买入1408.68万股中体产业法人股,1个月之后中体产业启动股改,根据每10股流通股送2.8股的方案,新理益集团参与送出168.9万股从而获得一年之后的流通权;在2008年2月21日获得解禁时,新理益持有的股权经过两次转增股本(2007年4月每10股送0.5转增7.5股,2007年9月每10股转增6股)之后变成了3570.565万股。

就在2008年2月21日至3月底之间,新理益将其持有的全部中体产业悉数抛光。这段时间内中体产业的股价在18.8-31.04元之间波动,均价在25元附近,这意味着新理益集团此番抛售之后有望顺利套现8.9亿元左右,刨去1年多前的买入成本,新理益集团的获益超过8亿元人民币。

除此以外,为刘益谦带来超过亿元收益的包括一汽轿车(000800.SZ)和安琪酵母(600298.SH)两家公司的法人股。其中一汽轿车套现1.8亿元,扣除1950万元的受让成本后净赚1.6亿元。

相比之下,刘益谦在安琪酵母的操作之上显得令人匪夷所思。

在2001年耗资4387.5万元买入1950万股安琪酵母的法人股之后,新理益集团从当年开始就一直享受了5年的分红1755万元,成本收回整整40%。

然后就在2006年安琪酵母酝酿股改前夕,刘益谦却将其持有的1256万股法人股以每股2元的价格卖出,虽然收回2512万元的投资成本,但卖出价格却比5年前的买入价格2.25元/股还要低。

虽然此后刘益谦分两批将手中持有的616.8123万股安琪酵母先后卖出套现近3亿元,但在股改之前将手中筹码低价转让实在难以理解。

除了上述三只股票之外,刘益谦在股改限售期解禁后卖出的股票还包括海南椰岛(600238.SH)、绿景地产(000502.SZ)、如意集团(000626.SZ)、海南高速(000886.SZ)、金盘股份、高新发展(000628.SZ)、上风高科、ST玉源(000408.SZ)和ST东海(000613.SZ)。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这9只股票合计为刘益谦顺利套现人民币2亿元,其中贡献较大的为海南椰岛、ST玉源和上风高科。需要指出的是,这其中还没有计算这9股票在6-8年内的分红所得。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理益集团成立之初的一两年内,其买入的法人股中除却已经科士威集团的天茂集团(000627.SZ),还有一个异类,这就是今年3月才启动股改的*ST中华,

早在2002年初,由于*ST中华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因而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深圳莱英达集团不得不将其持有上市公司*ST中华的股权进行拍卖,新理益集团于当年3月12日,在首次拍卖暂停1个多月之后,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每股0.36元的价格拍得1120万股。

根据*ST中华披露的股改说明书,同样在这次拍卖之中新理益集团拍得1120万股,按照每股0.36元的价格推算,新理益集团获得此笔股权的成本为403.2万元。

此后虽然*ST中华的控股股东在公司启动股改前的2006年11月份发生变更,但通过拍卖获得1120万股的新理益集团的持股却一直纹丝未动。

今年3月18日,停牌了3年多的*ST中华终于启动股改,公司采用了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股改,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在获得因股本扩张应得的1151.28万股之外还获得了非流通股东支付的股改对价2800.7万股,这样持股在5%以内非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在锁定一年之后即可上市流通。

这意味着新理益集团在8年之前通过拍卖持有*ST中华1120万股在明年3月18日完成1年锁定期之后将可以上市流通,以截至5月13日*ST中华的收盘价6.54元计算,这部分股票市值约为7324.8万元,增值17倍左右。

应当说,和2009年两个多月时间顺利获利的5000万元相比,新理益集团持有*ST中华8年之久才获得近7000万元的账面收益并不算很成功,但对于一般投资者来说9年17倍的收益也同样让人望其项背。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文章
  • ·刘益谦20亿投地产股浮亏5亿 身陷滨江集团疑云



  • 相关说明
    |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证券之家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证券之家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姚克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