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月5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21分报道,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1月4日结束。专家测算,《办法》正式出台后,最多约1950亿元资金可以在新增的投资渠道流动。
《草案》明确禁止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ST股票,即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的股票,及高耗能、高污染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动产。同时,《草案》对存款的商业银行和证券投资基金在条件上有了明确规定。
新《保险法》重点增加一条资金运用渠道。该《草案》并未提及投资比例,明确不动产可分为基础设施类不动产和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从成熟市场的保险资金投资实践上来看,投资商业不动产的投资比例一般不超过5%。也有专家认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规模上限控制在20%以下比较合理。在投资初期,个别公司的比例可能会高一些,但会慢慢降下来。有稳定现金流的商业物业(尤其是以租金收入为主的写字楼)、不动产金融产品(REITs等)以及与商业地产公司合作开发产品,可能会成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