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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地方限制外地企业兼并重组将取消
发布时间:2010-9-7 17: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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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为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国务院6日发布《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一些行业重复建设严重、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的企业将加快兼并重组。

国家将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等行业被作为兼并重组的重点,意在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骨干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意见特别提出企业的兼并与重组应该遵循“充分尊重企业意愿”、“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促进市场有效竞争”、“维护企业与社会和谐稳定”四项原则。

意见还指出,为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破除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要认真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尤其要坚决取消各地区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地区间可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签订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后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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