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低工资新标准:各地标准不同
广东省大部分市全市采用一个标准,仅韶关、河源、汕尾、清远、揭阳、云浮六市部分困难地区采用五类660元/月标准;广州、珠海根据“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的规定上调了标准,广州市提高到1100元/月,珠海市提高到960元/月,略高于省政府原定的一类1030元/月、二类920元/月的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深圳最低工资不再分区内外 统一提至1100元
4月1日起,浙江省将对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最高一档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
江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涨幅超1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从2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测算,此次调整各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涨幅都超过了12%。调整后,江苏省一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已经和上海、杭州等地基本持平。
山东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21.2%
山东5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920元、760元、600元,比原标准平均增长21.2%。
福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标准最多增加220元
2010年福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2007年的5个档调整为4个档,分别为900元、800元、700元、600元。经过这次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最多的增加了220元,平潭、建瓯、漳平等3个县(市)从480元调到700元,调整幅度为45.8%。最少的也增加了120元,闽清等28个县从480元调到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