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消息,计划在今年6月底前,重新界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将把服务业纳入其中,并将细分出微型企业。这对复杂的中小企业发展问题,恰如一缕春风。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秘书长谢泓接受本报采访表示,现行标准过于宽泛,导致一系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针对性不强,影响实施效果。希望新标准能加强针对性,并建议在制造业领域,把职工人数30人以下、销售额3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万元以下的定义为微型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上半年或将定出新标准
3月18日,在中国工业经济春季报告发布会上,工信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表示,工信部计划在今年上半年,或者说6月底之前,定出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目前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2003年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实施的。按现行标准,中、小企业的人数划分标准分别以300-2000以下、300以下为线,销售额分别是3000万-3亿以下、3000万以下,资产总额的划分标准分别是4000万-4亿以下、4000万以下。该标准主要涉及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7类的行业,大部分服务业企业没有被涵盖。
朱宏任指出,要把此前未被纳入的各种小型企业都囊括到现在的划分标准中,解决过去的标准有部分遗漏的问题。并且,将尝试进一步在小型企业分类中,进一步划出微型企业的标准。
朱宏任透露,目前在划型中,采用职工人数、资产、销售收入三项指标。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为了进一步体现简明、可操作性的要求,有必要尽量减少划分指标。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有的只用人数一项,也有的用销售收入一项。“在这个过程中,尽量简化,可以用一项、两项。”
细分微型企业扶持政策或更具针对性
广东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秘书长谢泓接受本报采访表示,按照现行的划分标准,广东乃至全国99%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过于宽泛。国家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而制订的一系列政策,也就不具针对性。
谢泓认为,在广东,制造业领域的中小企业尤其多。从制造业来看,谢泓建议,可从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和销售额三方面,按照比现行小企业都少一个零的标准,来定义微型企业。意即,职工人数30人以下、销售额3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万元以下,就可定义为微型企业。
重新细分中小企业的标准,好处是十分明显的。谢泓分析,细分后,首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会更有针对性,也利于落到实处。而且,对于众多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来说,如果能获得针对性的税收优惠,税费更加合理,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为了偷漏税,而做两本账、三本账。谢泓表示,只有在政府创造了支持鼓励的环境后,中小企业的财务才能做到公开透明,从而有利于银行对其进行信用评估,帮助解决融资难,也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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