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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负责人:银行要积极防控房贷风险
发布时间:2010-4-9 23: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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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为配合国务院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查处房地产企业违规行为,银监会已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做好房地产贷款风险的防控工作。

一是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将其列入警示名单,不得对其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要切实采取保全措施。二是对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所持有土地作为贷款抵押品的,各银行要认真查处可能存在的重复抵押问题,并对抵押率进行扣减。三是对国资委公布的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对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一切项目不受理授信申请,已授信的要保全,并要停止对其新增授信。四是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即《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通过“受托支付”、“实贷实付”的贷款使用支付方式,有效加强对贷款用途和贷款使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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