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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物业税开征 官方称“不知”
发布时间:2010-4-9 23: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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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开征物业税的传言再起。

  昨日有消息称,物业税开征方案已于4月7日晚通过住建部的审批,且财政部和国务院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该消息还称,物业税发起地点为重庆,试点地区目前定在京沪深渝,物业税将按照买房时合同价打七折后再按1.2%至1.5%征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查询消息源时发现,该消息最初由某门户网站发出,但并未注明消息源,仅称之为“传言”。该网站则称,消息是从微博上转来,但原博文已不知所终。

  记者致电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她表示“听说了,但不清楚”。住建部新闻处的电话则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另外,多位北京房地产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认为北京开征物业税的条件尚不成熟,近期难以开征。按照规定,开征物业税除具备各项基本条件外,还要报国税总局和全国人大进行审批,需要较长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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