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及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上,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计划在两年内准入10家金融租赁公司,原则是成熟一家批一家。
该负责人介绍,截至2009年5月底,目前12家正常经营的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达到948亿元,其中租赁资产855亿元,资产投向主要是机械设备、飞机、船舶、建筑等12大类。
2007年3月,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行,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该负责人表示,在目前投资资金落实时间存在一定迟滞的情况下,金融租赁的融资作用越来越明显。
昨日成立的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成员包括工银金融租赁、华融金融租赁及建信金融租赁等由银监会监管的全部12家金融租赁公司。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第一届主任单位。
在国际上,金融租赁已是仅次于资本市场、银行信贷的第三大融资方式。在欧美国家,金融租赁渗透率约为15%,有的国家甚至达到30%。但是这一数字在我国目前仅为4%。
“金融租赁公司在我国面临着法律、税收、会计,社会认知、发展战略、业务模式、人才储备以及风险管理等多方面问题。”上述银监会负责人说。
工行副行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晓鹏表示,与贷款产品、信用卡、资产托管及年金等银行业务处于激烈竞争状态不同,金融租赁在我国竞争还不充分。不过,他表示,金融租赁市场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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