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周先生昨日致电本报热线,称其在兴业银行办理了一项理财基金计划,银行对该理财产品进行了临时开放赎回,但未通知他。周认为银行侵犯知情权。对此,兴业银行表示两次电话联系未成功。
周先生称,今年1月底,他在兴业银行北京朝外支行购买了一项理财产品,合同规定,1年之内,客户无权提前赎回该产品。
周称,前日他致电银行得知,银行已于今年10月底对该理财产品进行了一次临时开放赎回。“我作为客户,却没得到银行通知。”
周认为,银行此举侵犯了他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银行服务不到位。
昨晚,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经过对电话资料的核查显示,兴业银行北京朝外支行先后给周先生打过两次电话,但均未联系上。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目前,该理财产品的市场价值要比十月份时高,周先生从经济上并未受到损失。但银行方面也会积极与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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