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周先生称,18个月前他在星展银行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当时银行承诺最低收益比银行利息要高。今年,该理财产品到期,银行却告诉他收益为零,周先生无法接受,向银行提出索赔,银行答应后却没有履行。记者介入后,却听到两种不同说法。
11月7日,读者周先生投诉,称1年半前其妻在星展银行用20多万投资了一款理财产品,当时银行承诺最低收益不低于同期银行利息收入,可今年该产品到期后,银行员工告诉他们投资收益为零,只能返还本金。周先生告诉记者,签合同时银行工作人员称女士优先,就写上了其妻子的名字,由于相关条款都是英文,他们都看不懂。工作人员反复强调最低收益不低于同期银行利息收入,周先生夫妇考虑这样比银行利息多才同意购买的。周先生称,签完合同后,银行并没有给其相关条款和合同,只给了他们存折和卡。
今年该理财产品到期后,银行告诉周先生投资收益为零,只能保本,他很愕然,“当时不是说最低也比银行存款利息多吗?怎么就收益就为零呢?”周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最终收益为零,他对星展银行非常不满意,双方一度陷入僵局,后来他提出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时有欺骗客户的嫌疑,就提出银行赔偿一部分损失。经过多次交涉,银行勉强答应会给周先生大约5000元的实物赔偿,他们约定10月31日处理此事,可到10月31日这一天,银行一直没有联系周先生。
11月8日,记者和星展银行李小姐取得联系,银行的说法和周先生的说法完全不一样。银行称签合同时并不是全英文条款,也有中文条款,而且其中都有明确提示,提示客户该产品有风险(在最逊色的情况下,投资收益为零),而且银行从来没做过“投资收益高于银行存款利息”之类的保证,5000元的实物赔偿更是子虚乌有,周先生曾提出5000元赔偿,不过银行没答应,银行只是承诺会给周先生一些小礼品,这些小礼品无法折现成5000元。对于投资收益为零,李小姐表示该理财产品是“18个月香港股票篮子挂钩人民币结构性投资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从购买日后,股票市场不景气,导致了最后的收益为零,银行称如果用户自己购买相同的股票,到期连本金都会受损。
11月10日,周先生曾要求星展银行对此事当面交涉,可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星展银行一直没同意当面交涉。(劳动报 朱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