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通知称,自2011年11月15日收盘结算时起,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在原比例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百分点(合约在不同持仓量下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也适用此项调整);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至7%。2011年11月16日起,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至5%。
近期,围绕解决欧债危机的进程反复,欧美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增大,地缘局势动荡状况持续,期货市场运行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比较复杂,上市品种波动幅度明显加大。
通过对市场运行情况的全面分析和后期市场的综合判断,上期所认为,现阶段市场风险控制工作有必要从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的角度考虑,针对个别价格波动频繁的品种,调整日常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比例,以保证市场安全稳定运行。
经过多年的规范发展,国内期货市场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交易规则和监管体制,对于过度投机和各种违规行为,基本实现了“管得住”,在保证质和量的平衡发展方面,也经受住了“放得开”的考验。在目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下,交易所更加注重措施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未雨绸缪,适时适度地进行预调微调,既加强市场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又深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促进功能有效发挥,确保市场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