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窦红梅)股指期货推进速度超出市场预期。昨天下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就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稿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加强风险控制,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
此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中金所的《交易规则》及《交易细则》、《结算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会员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和《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8项实施细则的修订稿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其中主要修订部分多达14项。
中金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今后,根据市场波动率和风险水平高低,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可以进行调整。这也是国外成熟市场的成功经验,“实际推出时,很可能要高于12%的标准”。
据了解,由于一般中间商还要额外增加3个百分点左右,目前仿真交易中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已普遍提高为15%到18%不等。“以买卖价值500万元的期货合约为例,原来收取10%的交易保证金,投资者占用资金为50万元,今后将提高为60万元。”北京中期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方式降低了期货交易中的杠杆比率,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风险。
“虽然客观上影响交易活跃度,但在股指期货推出初期,高保证金能更好地控制风险,是对投资者的一个保护。”广发期货总经理肖成说,“如以后波动率变小,可以再适当降低保证金比例。”
“对违规开户的会员要动真格的,暂停受理开立交易编码申请。”昨天,中金所特别强调,为确保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等制度的落实,将加大对违规违约会员的处罚力度。如果出现跨市场操纵行为及会员不配合交易所日常检查等行为,不仅将对开户会员进行“暂停受理开立交易编码申请”,还增加了“限制或者暂停业务”和“调整会员资格类型”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