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证券之家投资理财理财学习
 
 
广州各银行暂不调整收费项目 外资行不受限
发布时间:2010/8/11 20:25:36
 
文章内容

广州各银行暂不调整收费项目 外资行不受限

继银监会和发改委联合下发《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后,记者昨日在广州各商业银行了解到,对于该《征求意见稿》,各银行已进入征询意见阶段,也有银行表示还没有收到相关的文件。但对于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7项不得收费的项目,各银行则表示,在没有收到总行的明确规定之前,大部分收费项目暂时都不会调整。

少数银行先行下调部分费用

昨日,包括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发展银行在内的部分银行表示相关业务部门已经收到了该通知,并已进入了征询意见阶段。但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等银行则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的通知。“目前我们还未接到文件。在此之前,我们已经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将收费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总行也还未下发需要调整收费的相关通知。在正式文件下发前,我们还是要按照原来的标准进行收费。”深圳发展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虽然少数银行已经先行下调了部分费用,但对于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目前仍没有调整。银行方面表示,在没有接到总行的正式通知之前,相关的收费项目暂时都不会调整,仍会按照原来的标准进行收费。而记者昨日发现,虽然多数银行表示收费标准并未变更,但近期也有银行下调了相关的收费标准。以“银行打印本行对账单服务”一项来说,在两周前,记者了解到建行对于该项服务的收费是“一年内打印免费,超过一年20元/份,时间越久费用越贵”,但昨天建行方面对此项服务的收费答复是“免费”。广发行两周前对于该项服务的收费是“打印账单流水一个月10元/份,2个月20元/份,并以此类推”,而昨天广发行对此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是“对公账户3个月内免费打印,个人账户1年以内10元/份”,收费标准明显降低。

跨行取款费用未提及

对于之前较受关注和争议的跨行取款费用提高的问题,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提及。昨日各家商业银行在受访的时候表示,跨行取款费用的确有相关的成本发生,收费也符合银监会规定的各项程序,在没有接到总行的正式通知前,不会对此项费用进行调整。

而记者查询到了2004年开始实施的《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其中对于跨行取款费费用的基本分成标准有明确规定。根据规定,每进行一笔跨行取款,代理银行要收取3元的代理费用,银联方面则要收取0.6元的服务费,这也就意味着每做一笔跨行取款业务,发卡行都要支付3.6元的成本。“银行不能亏本,部分银行愿意倒贴是因为他们网点少,需要通过这些方式来吸引客户,而对于四大行来说,他们就不愿意再做这种亏本买卖。”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来看,如果不取消这种分成标准,银行是不可能不收取跨行取款费用的。监管部门最多是用限价的方式来约束收费标准。

[1] [2]  下一页


相关文章
  • ·[图文]广州各银行暂不调整收费项目 外资行不受限



  • 相关说明
    |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证券之家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证券之家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姚克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