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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分期付款藏陷阱 消费1200元银行赚百元
发布时间:2010/7/27 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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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有纠纷银行不负责

专家:“买的没有卖的精”

记者调查发现,银行在某款数码产品刚刚推出、价位比较高的时候与商家签订一个价格协议,然后在商品上市一个月或者几个月,等市场价格降下来后却仍然以高价向客户推出。在这个过程中,银行表面上看似并未抬高商品的价格,却能从商家那里得到高额的返利。而消费者几乎没有得到什么好处。

此外,记者发现,商业银行的网上购物商城只是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如果产品出现价格争议、质量争议、售后服务争议等问题,银行方面不负责协调解决客户与商户之间的交易纠纷,消费者需要直接向厂家反映并协商解决。

当然,也有人对邮购分期表示出浓厚的兴趣,一位卡友表示,在国外年轻人由于资金不足,很多东西都是使用分期付款购买,这样既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又不至于给自己带来过大的资金压力,是一种不错的模式。他认为,年轻人应该学会自己安排收支计划,使用分期付款来购买自己需要的东西,而不是总找父母索要,分期付款对于年轻人的自立很有好处。

不过,很多中国的持卡人在消费上并没有足够的自律,分期付款的出现也催生了大量卡奴,这些人花钱无节制,最后导致卡债越来越多,最终达到自己无法承受的程度。央行数据显示,一季度信用卡授信总额增长迅猛,达到1.48万亿元,同比增长42.9%。但不可小视的是,今年一季度,信用卡坏账增加11.08亿元,不良率较2009年第四季度上升0.4个百分点至3.5%。其中股份制银行信用卡的不良率大幅上升至5.1%,高于国有银行的2%。

专家建议,虽然是分期付款,持卡人也应该有所节制,不要花太多的钱去购买奢侈品。持卡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如果手头资金紧张,支付高价选择分期付款并无不可,但如果手头资金宽裕,最好还是货比三家之后选择适合自己的购买渠道。

不仅如此,虽然银行的信誉度支撑了大量卡主使用信用卡网上商城购物,但所购买产品的质量出现问题却与银行无关。也就是说,在整个网购分期付款过程中,银行只有收费的权利,没有负责的义务。

“买的不如卖的精。消费者应该理性一点,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在他看来,表面上的免息费是银行在血本大回馈,但事实上,“背着抱着一般沉,有时所谓优惠,仅仅是个鲜花装扮的陷阱而已。”郭田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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