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晓红
近来,大连市保监局的一纸公文在当地市场掀起“千层浪”。
这份出自大连市保监局的红头文件,名曰《2010年大连人身保险部分业务市场发展指标指导意见的通知》(连保监发〔2009〕177号),对明年当地寿险市场的增长率做出了预估,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家寿险大连分公司的保费增长率做出了监管上限。其监管意图在于,促进行业转变经营理念,处理好当前业务与长远发展的关系。
“文件并非强制性,指导指标测算的重点是行业自然增长能力,不是向各保险公司下达任务,也不是用数字来束缚行业发展。”一位大连保监会相关人士说。
大连保监局方面表示,当地寿险市场发展势头良好,但由于个别总公司考核指标不理性,导致大连市寿险业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业务结构、实现质量与效益协调发展方面,仍然面临很大压力。
由此,大连保监局给出的2010年个险新单业务发展指导如下:中国平安、中国人寿等大连分公司的增长率上限指标分别为18%、20%,新华保险、人保寿险与太平洋保险相同,均为30%;而对于2009年保费收入2000万的公司如人保健康、民生保险、合众人寿、百年人生等,则均设置上限指标。
而从其他各家寿险总公司数据来看,也难免不踩到大连当地的政策红线。例如,中国平安寿险今年前11个月的增长率为33%;包括中国人寿,前11个月实现10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业务增幅达至33%。
“此举是增加监管工具,进一步发挥监管窗口指导作用的一种有益尝试。”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在保监会“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政策指导下,大连寿险业回归保障态势明显,寿险新单期缴率等各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但问题依然存在。在大连保监局负责人看来,恶性手续费竞争已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诸如迫于业绩压力,在银行代理渠道私兑手续费、个险向客户回佣销售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此外,销售误导仍比较突出,个别公司为了完成计划,炒作险种停售,甚至纵容销售误导、忽视消费者利益,特别是对市场进行掠夺性开发,忽视客户真正保险需求,重视眼前业绩,忽视长远发展。
因此,“我们认为个别公司总公司仍然存在发展思路不科学和考核指标不理性的问题,这在相当程度上是市场上各种‘变形’的经营行为的根源所在。”上述负责人强调。
大连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如果仅仅等待公司自身内部逐步转变思路,行业和消费者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因此,引导公司在制定业务计划时,充分考虑地方实际、科学制定考核指标是治本之策。
“这只无形之手可能有点伸得太长了,都触及企业的正常经营了。”业界人士分析。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说,监管部门管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合法合规经营即可,至于业务增长多少应该由公司自己去决定;再说保险保障程度高的话,更利于保险公司服务于社会。
对此,一位保监会官员认为,原则上监管者扮演好自身角色就好——如做好偿付能力达标与否、市场竞争是否规范等监管工作,无须制定市场主体的增长率指标。
当然,保监会也有不同意见称,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目的在于防止行业大起大落,有助于当地寿险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大连保监局负责人则认为,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国保险行业,需要监管部门在做好监管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应承担起对行业科学发展的正确引导。
可是,诸如人保寿险、中国平安、新华保险等公司有关负责人却表示,177号文计划性色彩太浓。此外,市场恶性竞争行为不只存在于大公司,小公司也是屡见不鲜,设限理由既不充分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