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今天狂涨58%:全体会员狂赚!”这是“龙头黑马预报网”上“股市快讯”栏目中所列示的众多荐股的市场表现信息之一。
受此诱惑,不知又有多少投资者怀揣一夜暴富的梦想投身其中,但朱先生看到这条信息后,则下定决心要与该机构断绝联系。原因很简单:58%是对方所推荐的权证当天的涨幅,而朱先生按其指令进行的其它操作的当天赢利仅为2%,显然,该网在夸大宣传。而在此之前,朱先生按其指令操作已经亏损了8万余元。
实际上,发布蛊惑性信息只是“龙头黑马预报网”成熟业务模式中最简单的一环。
大做广告招揽客源
与大多数投资者一样,朱先生是看到《大众证券报》上刊登的广告后,开始与“龙头黑马预报网”联系的。广告称,该网站由“深圳最大黑马股票咨询公司”主办,“公司可提供黑马股票,使加盟合作者以最快的速度获得最大的利润。”
“我以为媒体在刊登广告时已经审核过相关资格证书、资料,这个机构也就应该有资格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一位与朱先生一样曾受非法投资咨询之害的投资者告诉本报记者。
根据该网站的宣传信息,“公司常年广告覆盖大江南证券报、金融投资报、今日商报大众证券等媒体,以及财经栏目。”但问题是,相关媒体并未就龙头黑马预报网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核。也正是这一“疏忽”,成就了“龙头黑马”。
稽查人员的调查结果证实,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结果显示,“龙头黑马预报网”和“深圳最大黑马股票咨询公司”的企业状态均显示“不存在”。同时,“安徽省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朗溪县大黑马工作室”及“赵东榕”等关键词,均未有相关信息记载。
实际上,上述两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是赵东榕,其唯一给相关媒体提供过的一份营业执照是“朗溪县大黑马工作室”,该工作室是在安徽省朗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关工商所办理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及方式是投资理财咨询服务,但该营业执照到2006年12月31日已到期。
也就是说,风光一时的“龙头黑马预报网”居然是未进行过工商登记注册的假公司,更不具有证监会批准的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而赵东榕个人也不具备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咨询业务从业资格。
短信指导和代理操盘
赵东榕的非法咨询模式非常清晰,就是投资者先交纳定金成为会员,赵为其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服务的具体方式有两种:短信指导式和代理操盘式,赵均在其赢利后按20%的比例进行提成。
短信指导式就是,先收取投资者部分保证金或加盟费,然后通过短信为其推荐股票,甚至具体到哪天几点几分买卖哪只股票,之后按照所推荐股票价格上涨后所得收益的10%-20%提成,由投资者在获取账面赢利后的第二日按照约定将提成款汇入指定账户。
在朱先生与其“合作”的一个月内,共计收到了49条短信,其中包括“今天9点20分以前满仓买进002218拓日新能,买入价为52元,成交后立即发短信信息到本机告知。”就是在这样具体的操作“指导”下,朱先生亏损了8万余元。
与其有同样经历的是刘女士,她在《大江南证券》上看到“龙头黑马预报网”的加盟广告后,5月6日根据报纸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一名自称“周其华”的男士。此人即是赵东榕,其共有5个银行账户用于收取投资者的汇款,均是用其岳母周其华的身份开设,因此赵对投资者以“周其华”自称。
按照赵对刘女士的说法,加盟合作一般需要50万元资金,至少要20万元资金,先要交1000元押金,如推荐股票赢利,他提成赢利的20%。
刘女士于2008年5月7日向赵汇款900元后,5月8日即收到短信,要求全仓买进股票“海通证券”。9日又收到全仓卖出“海通证券”、同时全仓买入“隆平高科”的指令。5月12日,隆平高科涨停,当日即收到短信要求将当日赢利的20%汇款给对方,并说如不汇款就不再给予推荐指导。次日隆平高科再次涨停,又收到同样短信。刘女士随即汇款。
然而事情起了变化,5月15日后,隆平高科股价一直下跌,但对方多次发短信要求刘女士不要出仓,并称公司专家一直认为庄家在洗筹,要她坚定持股,等待除权。直至股价跌至接近她的进货价位时才通知出货。
白欢喜一场的刘女士之后又按照赵的指令,在涨停板时全仓买进天威保变。但该股股价一直下跌,按要求出仓后亏损。失望的刘女士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归还汇款,但对方短信答复“本公司在短期内一定帮你挽回损失,再创辉煌”。
5月底,刘女士按赵的推荐买进“ST盐湖”后,该股股价从39.9元下跌至25元,下跌过程中对方还短信通知她不要卖出。就在该股股价为34元左右时,刘女士提出结束合作,要求对方返还她已付的资金,谁料对方的拖延战术变了,直接回复“本公司投资期货,亏损巨大,债台高筑,无力归还,敬请谅解”。之后再无联系。
赵东榕的另一种非法咨询方式是代理操盘,即使用投资者的资金账户通过电话委托或网上交易代为买卖股票,并按照盈利部分的20%收取提成款。朱先生当时就曾被建议代其操作资金账户,但朱先生未予答应。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天天推荐“龙头黑马”的赵东榕,其个人股票账户的操作一塌糊涂。稽查人员调查结果显示,赵实际拥有的三个证券账户中,在存续期间分别赢利80余万元、亏损400余万元、亏损近50万元,合计亏损370万元。
成败皆网络
成也网络,败也网络。
今年4月份,监管部门在网络监控中发现,“龙头黑马预报网”以“推荐短期黑马,实现暴富神话”等极具蛊惑力的语言,通过互联网招揽会员,收取会费,涉嫌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2008年4月24日,证监会对“龙头黑马预报网”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稽查总队迅即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赵东榕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安徽省郎溪县人大财工委,现已停薪留职。赵于2001年12月就开始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并通过“龙头黑马预报网”和多家报纸,发布包括分析预测个股走势、提供具体建议等内容的证券投资咨询文章或广告,吸引投资者与其合作。数据显示,自2002年以来,与赵东榕合作的投资者有200人左右,主要分布在上海、江苏、广东、浙江、北京、山东和四川等地。
值得注意的是,除个别投资者外,绝大部分投资者均没有就合作事宜与赵签订过书面协议。
尽管赵东榕自己的股票炒得一塌糊涂,但其却是赢利分成的赢家。其通过5个银行账户收取的投资者的定金及赢利提成款共计878万元,其中用于宣传投资咨询业务的广告费用约150万元,用于退赔合作投资者的款项约10万元,扣除上述费用后,赵获取的违法所得数额约为人民币718万元。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同时《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显然,赵东榕违反了上述规定。
“赵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关于‘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规定。”一位稽查人员说。
因此,根据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赵东榕的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行为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18万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718万元。
记者获得的最新信息显示,该案已经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等,将赵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jby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