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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水控股股东大同水泥集团破产清算
发布时间:2008-11-4 15: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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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水(000673.SZ)今日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水集团”)于近日宣布破产清算。

公告称,公司于3日接到大水集团转来的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称,根据大水集团申请,法院经审理认为:大水集团因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法院裁定宣告大水集团破产还债,将由大同市中院指定破产清算组作为管理人接管大水集团。

今年9月,在大同市政府和国资委的主导下,大同市国资委与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拟由国信投资集团通过买壳方式对ST大水进行重组。目前,该重组事宜尚在协商中。

昨日,ST大水跌停,报收于3.04元。

[责任编辑:jb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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