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证券之家财经新闻财经要闻
 
 
财政部调整凭证式国债利率
发布时间:2008-11-4 15:42:27
 
文章内容

因人民银行10月30日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财政部昨日宣布,调整2008年凭证式(五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及提前兑取分档年利率。

10月30日后(含10月30日)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3年期下调至5.17%,5年期下调至5.53%。10月30日前(不含10月30日)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仍按原规定执行,即3年期5.53%,5年期5.98%。

10月30日后(含10月30日)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提前兑取分档年利率按以下规定执行: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72%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88%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87%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5.13%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5.31%计息。(周明)

[责任编辑:robinchen]


相关文章
  • ·银行专家发布理财提醒 降息后国债利率调整
  • ·财政部宣布调整2008年第五期凭证式国债利率
  • ·财政部调整凭证式国债利率



  • 相关说明
    |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证券之家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证券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