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道:“此举也得到了统计部门的大力赞成,因为减排COD能有效挤去GDP虚高的泡沫。地方政府报的GDP越高,COD的新增量就越高,你需要承担的减排任务就越重。GDP让官员当官,但COD却让你完不成减排任务。与其说,这是GDP和COD的博弈,不如说是对‘数字出政绩’的一种纠偏。”
“三大原则”完善考核体系
计算出COD和SO2的增量,仅仅是减排指标考核统计体系的一部分。这套体系的核心原则有三,即“淡化基数、算清增量、核实减量”。据赵华林介绍,正是这三大原则让各地政府自2007年起,开足马力,深挖潜力,全力减排,不敢懈怠。
“‘十一五’减排目标,是在消化5年新增排放量的基础上,再在2005年的基数上下降10%。10%减排目标的确定和‘三大原则’的提出,就是希望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注意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赵华林表示,基数即2005年各省的排放量,是由地方政府上报的,而新方法的数据来源不再依据地方上报,主要考量的是变化的增量,故而基数不再重要,被称为“淡化基数。” 自2006年起,地方政府每年的GDP都会有上升,燃煤量也会上升,环保部门就会通过相应指标算出污染物的新增量。譬如,5年间由于燃煤增长共增加了30万吨SO2,“30万吨”即为新增排放量。这个数据是环保部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燃煤消费量等数据“算”出来的,不是由地方政府上报的。这就是“算清增量”。
这样,到2010年底,该地区共排放了130万吨SO2,要减到90万吨,实际上要减排近31%。也就是说,不仅要消化掉30万吨新增排量,还要消化掉10万吨存量,一共要减排40万吨。
对此,地方必须要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减排,做减法。譬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关停了多少小火电,建设了多少脱硫设施等,减少SO2排放40万吨。这个“40万吨”,是由各地政府上报,国家环保部门和直属的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逐一进行现场核实,此即“核准减量”。
与过去由地方政府上报的减排数据相比,新的考核体系主要是以环保部门为主体来计算、核实数据。不过,现在需要地方政府上报的是每年列入减排计划的数百个减排措施。
监管博弈“三部曲”
“如果某个企业没有建设实实在在的减排工程,某个城市没有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你还想争先创优,那对不起,减排考核就要让你通不过。环保部门的区域限批同样让地方政府很头疼。”赵华林直言不讳道:“做环保就是要敢于得罪人。如果我们要当好好先生,不敢得罪人,不愿得罪人,那就是对党和人民犯罪,对子孙后代犯罪。”
据赵华林回忆,2007年,环保部上报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在各部委会签时,中组部提出要把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到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中,上报到国务院后,又增加了“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处罚规定。这意味着减排指标的完成与否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官员的环保政绩和乌纱帽,“还有什么比这更有威力?”
赵华林向记者讲述了环保部门与地方政府在污染减排工作上博弈的三部曲。
第一步,2006年,环保部门屈居下风,因为尚未建立完善的污染减排数据统计考核体系,手里没有金刚钻,对一些地方统计虚报的减排指标,没有太多有效的管理手段,往往只能听之任之。
第二步,环保部门占上风。2007年,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出台,剑锋所指,让各地政府开始忌惮,形势迅速逆转。不过,这一过程充满了争论,甚至冲突,不少地方难以适应这种严格的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