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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新规:企业利润增长员工工资也要涨
发布时间:2010-7-1 1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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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涨不涨,什么时候涨,将不再由企业老板一个人说了算。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单位联合出台我省首个《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样本。今后,在企业利润总额增长的情况下,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水平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当地居民消费价格(CPI)的涨幅。

工资津贴要与职工协商

集体合同中规定,职工代表每年可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涉及工资内容的相关事项,如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分配形式和支付办法,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分配办法等。在协商过程中,用人单位可参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工成本信息以及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和在岗职工工资平均水平等。用人单位利润总额增加或降低,职工工资的总额和年平均工资的水平也将随之增加或降低。

合同所指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约定的周期内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未休年假须付3倍工资

合同还规定,用人单位要创造条件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经职工书面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年内对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职工日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员工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工资支付上,企业要按时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拒签集体合同可罚2万

“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一签。”省总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部部长陈伯山说,根据《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对拒绝对方签约要求或者故意拖延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可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并可对直接责任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

他还透露,本月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中,首次在我省地方法规中专门对工资集体协商等内容加以规范,并有可能引入处罚措施。

按照计划,今年年底,我省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覆盖率要达到65%;3年内,全省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基本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5.2万份,覆盖企业6.6万个,覆盖职工660万人。

声音

合同意义深远可能执行困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认为,《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样本的出台意义深远,但也有不少制约因素,例如缺乏成熟的行业标准、工会组织在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中覆盖率不高、纠纷解决制度繁琐等,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这一合同在实践中存在执行困难。

该律师指出,合同样本仅规定了薪酬、休假等必备要素,而我国现在普遍缺乏成熟的行业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提高工作考评标准,就可能使这一合同“干瞪眼”。例如,某特殊仪器厂按规定采用了集体合同样本,同时通过合法程序(如职代会)在合同中增加了“较高的”行业标准。由于该标准很专业,一旦合同被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就需要“自愿”加班来达到“高标准”,却拿不到加班费。

另外,在广大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中,工会组织的普及率较低,而区域性、行业性的工会组织也尚在试行阶段,因此用人单位可能借口“我们单位没有工会,我跟谁去签这个集体合同呢?”

该律师还指出,集体合同的纠纷处理程序为“协商-仲裁-起诉”,耗时长,社会成本高。劳动行政部门不主动介入监管,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还要靠劳动者的举报。即使最后进入司法程序,执行也可能陷入“赢了官司不赢钱”的尴尬境地。

武汉拟6年创建60家十佳和谐企业

给职工涨工资在考核范围内;获评企业可获奖50万元用于职工休假等

武汉市拟用6年时间创建60家十佳和谐企业,每家十佳和谐企业可获50万元奖励,用于企业职工培训、疗养和休假旅游。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武汉市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上获悉,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简称“三上”企业),将参加市级创建和谐企业活动。

武汉市总工会每年将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今年到2015年的6年时间内,武汉市级层面95%的“三上”企业要进入参与创建和谐企业行列。

创建内容包括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职工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发挥职工主观能动作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构建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等。通过这些活动创建和谐劳资关系,使职工生活更有尊严,工作更加体面。

阮成发:消除劳资矛盾

要适应新生代农民工需求

在昨日的武汉市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上,市长阮成发提出必须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建设和谐企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企业尊重员工、爱护员工、关心员工。

政府越俎代庖不利于缓和劳资关系

阮成发说,一些大型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大墙一围,自成系统,工人食宿、卫生、治安等陷入“有生产无生活”状态,围墙内的公共资源和服务严重不足,工人缺少关爱和援助。当长期的“地板工资”和“围墙管理”遭遇职工权益诉求,劳资矛盾就会一触即发,事态恶化后政府又高度介入、越俎代庖,这种模式不利于缓和工人情绪,反而会火上加油。

消除劳资矛盾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阮成发说,政府在处理和企业关系上,要么大包大揽,要么放任不管,这两种极端都不利于和谐企业建设。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为企业和员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建立正常的工资、奖金增长机制,实施水涨船高的利益分配和绩效挂钩,让员工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逐步把“钱袋子”鼓起来。

要适应新生代农民工的多元化需求

阮成发分析,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至少有4大特点。

“新生代农民工更加注重追求。”阮成发说,60后、70后进城务工主要为了养家糊口盖房子,80后、90后农民工更多地考虑自己的理想、奋斗的成功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很多还是独生子女,忍耐和吃苦精神远不及父辈。

阮成发说,开展和谐企业创建,要适应新生代农民工的多元化需求,通过政府、企业、员工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长江商报 记者 姚德春 王欣子 潘春芳 王薇 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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