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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禁在住宅开公司 小本经营者遭沉重打击
发布时间:2010-7-1 18: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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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南京7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5时50分报道,从今天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中,明确规定“凡房屋产权证上的用途明确为‘住宅’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想随便在小区里租个房子创业开公司不行了。现在连线记者姚东明:

主持人:这一规定实施以后对小本经营者的影响程度如何?

记者:据工商部门统计显示,目前南京登记在册的各类公司以及个体经商户当中,以住宅性质房屋做营业场所的比例至少占到6成。那么在有的区,9成以上的个体户都是用住宅来开店营业的。所以说这个规定对小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主持人:社会各界对这一规定的有何反应?

记者:社会各界对这个规定的反应不一,有的居民是叫好。因为有的居民认为在小区里开公司对他们影响很大,有很多干扰。天天都能够看到夹着皮包上班的年轻人,所以他们拍手称快。也有些经营者是发愁,做一些小本生意的恐怕是玩不起来了。因为利用住宅经营的最多的就是个体户,这些人赚小钱补贴家用很不容易。那么现在按照新的条例规定,以后就算是开馄饨店卖烧饼都得租用商铺,租金比较昂贵,一些人感到无力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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