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记者 王毕强】审计署署长刘家义6月23日称,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等10家中央企业因决策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及潜在损失8.33亿元。其中的8家央企还通过虚列成本、截留收益等方式,将7.49亿元用于发放职工补贴、代职工出资入股等,个别人员涉嫌职务侵占。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3日下午在北京举行全体会议,刘家义向大会做了《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刘家义表示,审计署审计了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的资产量共计1.2万亿元,占这些企业资产总额的62%。结果表明,这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结构调整,经营稳步发展。但在财务收支和内部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抽查10户企业的重大工程项目投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538项决策,发现违规决策30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及潜在损失8.33亿元。
二是资产负债损益不实。10户企业资产不实89.1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46%;负债不实80.39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63%;损益不实56.22亿元,占利润总额的5.23%。还有8户企业的50家下属单位通过虚列成本、截留收益等方式,将7.49亿元在法定账簿外核算,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补贴、代职工出资入股等,个别人员涉嫌职务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