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综合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5月13日出台了26条意见,分别从进一步鼓励外商增加投资、积极促进利用外资结构优化、着力提高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完善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以鼓励外资企业在华的发展。
在13日公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工商总局表示将积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以债权增资,并在积极研究债权出资管理办法,规范出资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为鼓励外商增加投资总量,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意见》在企业名称核准、企业集团组建、营业性分支机构设立、依法延长出资期限、支持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等方面都推出了相应的措施。
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的对外投资曾一度出现下滑。但是,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以及中国经济的强劲增长,中国仍是吸引全球投资的主要国家。公开数字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法人企业4811户,投资总额386.70亿美元,与2009年一季度相比,分别增长了2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