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4月9日电(记者 蔡敏)记者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规范房地产运行秩序,促进住房供地的及时开发利用。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典型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挂牌督办通知书》,决定对马鞍山和宿州2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进行挂牌督办。
据了解,此次挂牌督办的两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均为住宅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26.9853和18.2653公顷,约定开工时间分别为2007年5月1日和2004年12月30日。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理,并于5月底前将结果专题上报,对逾期未能处理的,除通报批评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暂停受理所在地区农转用报件及用地审查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