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2009年全国共组织开展各类培训3000余万人次。二是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实施技工院校扩招计划,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修订颁发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三是稳步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09年全国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为1492.1万人,同比增长11.6%;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为1232.0万人,同比增长8.3%;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41.8万人,同比增长9.7%。四是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加强职业资格规范清理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改审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草案)》。
今年工作安排:一是启动实施国家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研究起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专项规划。继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研究实施青年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培训工程和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是研究制定支持技工院校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指导技工院校做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通用职业素质训练课程试点等教改工作,深入推进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三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和技术开发,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及相关活动,研究制定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和境外职业资格在境内开展活动的管理办法。做好第一批职业资格公告的发布和职业分类大典修订技术准备工作。四是做好第十届中华技能大奖、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和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开展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评选活动。探索推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途径。
八、农民工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以确保工资支付、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权利等为重点,开展2009年十大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组成8个联合督察组,以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职业安全卫生、维护合法权益为重点,分赴河北、山西等8个省区市开展联合督察。二是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09年底,全国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2647万人、4335万人、1643万人、5580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231万人、69万人、94万人、638万人。三是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会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部门研究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意见。
今年工作安排:一是继续以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劳动管理、工资拖欠、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子女教育、公共服务、权益维护、机制建设等十个方面为重点,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二是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农民工平稳有序转移就业和回乡创业。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组织落实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各地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三是研究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推动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第四次农民工工作督查。四是建立健全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制定并推动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意见的落实。
九、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法稳步实施。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继续开展春暖行动,组织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行动计划,大力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继续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改革完善特殊工时管理办法,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工作。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从企业园区延伸到街道(乡镇)和社区。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指导意见。加大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力度,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重点,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推动建立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能增能减的机制。研究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部署开展第一次试调查工作。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制定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全国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部分市县仲裁机构基本实现实体化。加大仲裁办案力度,争议处理效能明显提高。2009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44万件,同比下降1.31%,涉及劳动者人数101.69万人,同比下降16.26%,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38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9.96万人;审结案件68.97万件(含上年累计未审结案件),同比上升10.76%,累计结案率为89.79%。
四是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强化监察服务企业的措施,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不断强化,“两网化”管理试点进展顺利。2009年11月15日起,会同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做好“两节”期间保障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纠纷处理工作作出部署。截至2009年底,各地已为64.71万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8.54亿元。
今年工作安排: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抓紧修订出台劳务派遣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覆盖行动”,继续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研究完善《特殊工时管理规定》(草案)。
二是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意见,指导各地规范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管理。积极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保障“两节”期间企业工资支付。落实并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加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力度。筹备召开全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表彰暨经验交流会。
四是认真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以调解组织基层建设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基本建设为重点的“两基”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做好春节、“两会”期间预防和处理劳动纠纷工作。
五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资情况专项检查和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发挥监察的主动预防作用。修改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标准》,扎实推进“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