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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45元
发布时间:2010-1-22 2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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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1月22日电 (记者李兴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揭赣元22日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按月人均增加145元的标准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确保春节前发放到位。

揭赣元是在此间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说,自2005年7月1日开始,江西省已连续五年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09年,江西按月人均143元的标准调整了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调整幅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3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023元。

揭赣元说,在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同时,今年江西还将按月人均增加25元的标准,提高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补助标准。

此外,江西还将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和报销比例,继续调整1-4级伤残人员三项工伤待遇和5-6级工伤伤残待遇。

[责任编辑:johnson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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