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证券之家财经新闻财经要闻
 
 
工信部:确保完成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发布时间:2009-12-3 19:14:53
 
文章内容

中新网12月3日电 国家工信部网站今日消息,工信部发布通知指出,要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完成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9]48号)精神和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09年11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通知。

通知指出,落后产能环境污染重、资(能)源消耗高、安全保障弱,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的重要原因,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落后产能不尽快退出市场,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就不能有效解决,节能减排和产业调整振兴目标就难以完成,经济发展方式也难以转变。淘汰落后产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进一步增强淘汰落后产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知称,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发改、财政、社会保障、工商、环保、国土、质检、电力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措施,坚持淘汰落后产能与促进产业升级相结合,坚持增量发展和存量调整相结合,统筹考虑淘汰落后、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和职工就业等问题,确保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期完成。

[责任编辑:Jackxiao]


相关文章
  • ·工信部: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办法近日下发
  • ·工信部:分散导致中国铁矿石谈判话语权不够
  • ·[图文]工信部:抑制产能过剩不直接影响价格上涨
  • ·工信部:钢铁水泥玻璃产能利用率低于国际水平
  • ·工信部:确保完成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 ·工信部:前10月有色金属行业完成投资2109亿元
  • ·工信部:近500款3G终端获得进网许可
  • ·工信部:四季度工业增速料达16%
  • ·工信部:加快“两化”融合培育新增长点
  • ·工信部:将实施100个产业集群示范工程
  • ·工信部:鼓励有条件中小企业收购境外品牌
  • ·工信部:四措施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 相关说明
    |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证券之家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证券之家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姚克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