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通过给予贴息的方式鼓励各地区各部门进口资源性产品和原材料,引进先进技术和进口重要装备。
通知称,鼓励进口包括铜、铅、锌、铀、钛、钴的矿砂及其精矿等在内的资源性产品和原材料,对其进口给予贴息支持。
先进技术主要指国内尚未掌握的先进技术,国家批准或核准的重点建设工程引进的先进技术;重要装备指目前国内尚不能自行研发制造,国民经济各领域急需的重要设备,以及为生产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所需进口的关键零部件。此类产品包括燃油系统、航电系统等飞机生产用关键件,超大型螺旋桨等船舶生产用关键件等共147个。对上述技术和产品进口,国家将给予贴息支持。
此外,通知称,鼓励发展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目录、《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范围内选择的重点行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专项规划的投资类项目项下进口生产性设备、零部件(不予免税产品目录中产品除外)给予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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