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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消费税不是白酒提价理由
发布时间:2009-8-10 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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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各白酒企业以各种方式相继提价。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文引述权威人士的话明确表示,重核计税价格不应成为白酒涨价理由。权威人士特别指出,我国现行的白酒消费税政策并无任何变化,近来不少媒体在报道中将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称为“国家调整现行白酒消费税政策”,其实这是对政策制定目的的一种误解。

[责任编辑:azurez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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