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0亿地方债券分配方案尘埃落定。国务院此前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这与当前城投债的募资安排有一定相似性,都是用于城市公共建设之类的项目工程。由此,关于地方债与城投债之间互补还是替代的关系引起热议。业界主流观点认为,地方债对城投债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压缩城投债发行空间。
一种观点是,地方债对现有的城投债发行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地方债没有额度限制,城投债发行或许会减少。联合证券一位分析师表示,地方债或是城投债的“替代品”,如果某级政府地方债和城投债都可以发行,选择发行地方债的可能性会比较高。不过,该分析师也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城投债仍有发行需求。“因为不是所有地方都可以发地方债,即使可以发行,在具体发行额度、期限上也有限制。”
还有一种观点是,地方债发行无碍城投债,两个债种之间更多的是一种互相补充的关系。虽然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权限扩大至市县级政府,但是无论从配套规模,还是从期限考虑,未来城投债的发债空间不会压缩。“更何况地方债发行估计是一段时间内的事情,不可能一直存在。”有业内分析人士表示。
信达证券研究报告也认为,由于地方债和城投债两个债种在发行平台、主体资质、发行利率、期限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二者之间互为补充,而非替代。就主体发行资质来看,地方债政策性色彩浓厚,主要是出于解决新增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投资项目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困难问题,发行主体偏向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城投债募资虽然一般也都用于城市公共建设之类的公益性投资项目,但发行主体往往是发达地区,这一点在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上尤为突出。此外,两者的发行利率和发行期限也各不相同。
报告还表示,预期地方政府债和城投债的市场参与者也存在一定的分割:前者可能更多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而城投债的投资者,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且要求较高投资回报,会继续投资城投债。
还有人士对未来偏远贫困地区的筹资成本可能攀升表示担忧,认为各地方政府财政状况不同,可能会导致级别相同的地方政府信用等级差距较大,偏远贫困地区筹资成本反而高。虽然当前财政部的代理发行,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强者益强的局面,但长期来看,考虑地方政府债以地方政府税收偿还,且允许再举债的还债方式,那么可能出现的问题是,一旦有地方财政收入无法偿债的情况出现,在没有新的偿债办法之前,再举债还债的方式必然降低该地方政府债的信用等级。那么,随着地方财力无法偿债的情况出现,各地信用债必然出现分化,偏远贫困地区筹资成本可能会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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