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发行办法近期公布
消息人士19日透露,新疆将在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中拔得头筹,3月27日发行第一期,发行金额为30亿元,相关发行办法将于近期公布。
另外,《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届时地方财政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发行1至5年期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
公开信息显示,此次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期限为3年,利率通过市场化招标确定。地方政府债券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招标发行,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将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市场人士认为,地方政府债券信用接近于国债,筹资成本相对较低,有助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它的推出对债市影响不会很大。因期限适中等因素,地方债有望受到某些机构青睐;对个人投资者而言,由于当前债市利率水平较低,与存款相比,地方债具有一定流动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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