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苦恼
根据台湾股指期货运行经验,对冲基金、QFII以及券商自营群体是股指期货的主力机构投资者。
对冲基金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生存之道,是股指期货市场最活跃的群体。在国内,被视为对冲基金的是“阳光私募”群体,这个群体一直属于“夹缝中生存”的市场地位,监管上一直模糊。
对于即将推行的股指期货,阳光私募们充满期待。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朱南松表示,作为一种主要的对冲工具,他们当时的所有信托证券投资产品中都设置了5%允许做套利的比例。“我们现在非常担忧,会像证券账户被禁一样,开不出期货账户。”
2009年6月,中登公司暂停办理信托公司新设证券账户,此举令阳光私募产品面临停发境地。迄今九个月来,阳光私募只能通过信托公司存量证券账户进行投资,一些信托证券账户也因此被炒到数百万元之高。
业内人士透露,在多家信托公司不断发出放行信托证券账户请求后,银监会曾就此问题与证监会进行过多次沟通,双方攻防过招,至今悬而未决。
“股指期货开户启动后,我们也发函给信托公司,要求开户,但没得到回应。”朱南松说。
北京一家信托公司证券部人士告诉记者,他通读了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指引》的征求意见稿后,更是“绝望”,“通篇对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只字未提,连‘等理财机构’的字样都没有。相当于封死了今后的政策空间,断绝了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指的后路。”
多位接受采访的信托业人士对股指期货开启之初,仅向主管部委旗下机构开放的作法颇多异议。他们认为,虽然信托公司曾有过历史污点,但公募基金同样难掩交易黑幕、老鼠仓等瑕疵。“有公司出问题,可以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不能因此取消整个行业的牌照,不能一人得病,全家吃药。”
自营等待
券商自营与资管业务参与股指期货的规则目前也处于破题进程中。3月17日,记者获悉,目前部分券商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证券公司如何参与股指期货的指导意见,其中,券商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另外,券商私募业务亦被拒之门外。上述意见稿明确表示,“证券公司不得开展专门投资于股指期货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投资股指期货。”
而QFII作为另外一支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力量,目前也在政策等待队伍中排队。有QFII人士透露,QFII普遍对期指启动充满兴趣。海外衍生品市场历练多年的QFII主要是以套利或高频交易为主。他们参与国内股指期货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个人身份或者注册公司身份自营;二是将套利数据模型卖给期货公司提成;三是直接与期货私募资金合作,收益分成。
接近中金所的人士称,相关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细则已经制定完毕,只是公布时间节点的问题。
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总经理朱玉辰在中金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监管部门对QFII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制度正在制定中,即将出台。
他介绍,QFII参与股指期货的额度将与其参与A股市场的额度相关联。目前,QFII投资A股市场的总额度在300亿美元左右。
针对QFII进入股指期货市场带来的影响,朱玉辰表示,QFII作为A股市场的投资者之一,有权利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也会给股指期货市场带来好的管理经验,吸引优秀人才进入股指期货市场,不过他仍然认为,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参与主体将以内资为主,“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不会增大A股现货市场的波动,这方面的影响不应被夸大。”
事实上,中国证监会早在2002年12月颁布并施行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便规定,QFII可投资于包括在证交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
专家表示,股指期货市场需要各种各样的参与者。真正的市场参与者是那些需要股指工具来规避潜在风险、套期保值的人,比如QFII。因为QFII在打包新产品、运用股指期货规避风险、保值将要出售给市场参与者的产品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香港证券界一位高管表示,作为股指期货市场运行的制度设计者,监管层犹需在管与不管间把握尺度。从市场监管角度看,监管层只需负责修好路,区分好马路、公路、高速路等不同类型,使合适车辆行驶在合适跑道上就可以。
“现在的问题是,在高速路上,为防止风险,引入马车,与轿车、摩托车等高速交通工具同行,然后监管层还要煞费苦心地修栅栏以防马车出事,最终撞上防护栏是难免的。”这位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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