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证监会近日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早籼稻期货交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尽快批准郑商所挂牌早籼稻期货合约。
目前,郑商所已经完成了早籼稻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梯度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中国证监会表示,将在市场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郑商所尽早挂牌早籼稻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郑商所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认真做好早籼稻期货的培育工作,逐步完善稻谷品种体系。(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