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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对外开放应以我为主
发布时间:2008-7-17 18: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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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丽靓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全面开展证券业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评估,继续完善有关对外开放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证券业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那么我国基金业对外开放以及下一步基金行业发展的格局将会是怎样呢?记者日前专访了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胡立峰。

胡立峰表示,中国基金业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但我们需要适度调整中国基金业对外开放的思路,避免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走入“为开放而开放”的误区,而是以我为主、适度开放,以国内资本市场和投资者根本利益做为对外开放工作的出发点。

他认为,我国基金业对外开放总体评价是还可以,但需要总结经验和教训。没有足够的信息和数据表明,合资基金公司就一定优于内资,在很多方面是合资和内资各有优势,应该是相互学习和相互补充。合资基金公司占据的优势领域,并不全部是合资带来的,更多的是实施人才本地化带来的结果,或者是公司中方股东努力的结果。

胡立峰指出,金融服务业是没有所谓知识产权保护的,我们不能落入外资倡导的既定思维,即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缺乏基金管理经验、缺乏基金产品创新经验、缺乏风险管理经验。中国基金业、国内的基金从业人员和中国人从来不缺乏基金管理经验和产品创新能力,缺乏的恰恰是“不唯书、不唯外(资)、只唯真理”的思想和理念。在有些个别领域,由于我们较少涉及可能暂时落后,但这不能成为毫无保留出让基金公司股权的依据,这些领域假以时日,国内从业人员可以很快弥补的,并且有信心还可以超越外资。

“在逐步对外开放的同时,加紧对内开放。” 胡立峰认为,中国基金业的繁荣是“国家和时代给予的巨大机遇”。我们要对此予以清醒地认识,要千方百计地维护垄断利益和国家福利,要把难得的宝贵的垄断利益在对外开放之前尽快拓展到国内机构和国内投资者上。应加大对国内机构和社会开放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如果我们更多强调对外开放而限制对内开放,在社会舆论、民族利益和民族感情上,在关系我们金融安全和金融体系稳定上,和国家与民族的整体利益协调就有所欠缺。

[责任编辑:kewin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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