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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建3000万平米公租房 租金6折租满5年可买
发布时间:2010-6-28 23: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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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特色的住房“双轨制”

2010年2月19日,春节假后上班第一天。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细化公租房规划布点及造型、户型设计,决定3月份在北部新区奥特莱斯和鸳鸯两个片区率先开工。

此前的2月9日、1月14日、1月11日、1月5日,以及2009年12月20日,市委、市政府多次就公租房建设召开重要会议。

为什么要建公租房?2009年12月20日,全市经济工作会上,市委书记薄熙来强调:解决住房保障,是一个重大的民生工程,要让城乡老百姓都有房子住。在后来的几次大会上,他又说,住房是当前百姓最关注的问题,它不仅是现实问题,也事关社会公平。他明确指出,帮穷人造房是政府的责任。

一个社会,一般都存在30%左右的低收入群体。现实条件下,解决这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既不能走计划经济、福利分房的老路;也走不通市场调节、商品购置的新路。怎么办?这就成了负责任的政府着力考虑的问题。由此,由政府提供最基本的住房保障,摆上了市政府的议事日程。十七大,党中央、国务院就提出了“住有所居”的民生目标。

我市虽已形成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农民工公寓等5种保障方式。但是,这些保障方式的主要缺陷在于,只覆盖了城市原住民和农民工,大体占低收入群体一半。新生代城市居民、大学毕业生、外来工作人员等“夹心层”,则被堵在了现有体制的覆盖之外。

为了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经过认真调研,我市开始推行公租房制度,探索建立起具有重庆特色的、市场供给与政府保障并举的“双轨制”住房体系,实现城镇住房“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

如何申请

哪些人可以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有哪些限制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收入有何限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房家庭如何申请?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并在轮候配租时享有优先权。

廉租房的租金比公租房要低,两者之间的差价由其户口所在地的政府来支付。

主城在哪里申请?

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申请人按就近原则向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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