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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适房“转商”方式设时限 购买五年后才可
发布时间:2010-5-18 19:05:30
 
文章内容

-纳税手续

契税完税凭证可作二手房征税凭证

今年起,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与购房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近期北京市个人二手房交易活跃,到地税局办理个人二手房过户交易的人员增多,有纳税人询问“若原购房发票丢失,如何认定营业税差额征税的依据?”针对这一问题,地税部门解释说,如果有购房发票,纳税人在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如果因各种客观原因未取得原购房发票,对于个人销售已购住房凡符合现行相关政策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可以原购房时的契税完税凭证作为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抵扣凭证。

三套房贷尚未全停

-调查

本报记者昨天从北京各家银行获悉,目前,部分银行表示已开始暂停向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发放购房贷款。对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外资银行已全面停贷,绝大多数中资银行尚未明确停贷,表示正在等待相关细则出台。

部分银行边等细则边执行

记者昨天从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等在京分支机构获悉,各银行有关房贷的政策细则正在制定,原则上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北京市的规定,目前第三套房贷还不能说是全面叫停。不过,汇丰、花旗等外资银行明确表示不再贷三套房款。

招商银行某支行房贷业务经理表示,目前支行还在等待分行的通知和执行细则,原则上按照“大政策走”,但目前对于第三套房的界定以及相关细则都尚未出台,因此贷款可以申请,但“批不批很难说”。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个贷经理坦言,新政的规定确实比较严格,但在细则方面还有商榷余地,银行同业内也不太了解具体做法,近日可能都会选择“边执行边观望”的态度,在执行中等待具体细则。

贷款审批门槛大幅提高

中信银行某支行房贷人员则表示,原则上,第三套房的贷款审批将会更严格,但并不是不做。该行依然会做第三套房贷业务,只是将房贷利率提高到基准利率的1.2倍甚至更高,这是由各家银行的风险状况决定的。

不过,当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向一些国有大行咨询时,得到的答复基本是不可以。交行一位个贷经理表示,目前已经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政策这么紧,我们不能顶风作案。”

尽管没有彻底叫停三套房贷,各银行审批门槛也大大提高。如华夏银行,根据风险,在第二套政策基础上每增加一套首付款比例至少提高5%,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至少提高5%。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则是首付55%,利率1.2倍。某些银行“第三套房”贷款业务仅对VIP客户开放,首付和利率方面都上浮。

此外,建行、民生银行等表示,非北京户口的贷款者需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但也有部分银行在等待细则出台,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要求。

中信银行某支行房贷业务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成文的说法规定外地人在北京买房的限制条件,同时,税收证明的开立也没有明确的说法。若有外地购房者提出相关申请时,银行会提醒他们有可能不能办妥,但是目前还是按照流程在走。这位业务员也表示,最近办理房贷的业务并不多,在现在未实施细则前加紧递交申请,可能赶上末班车。

记者:翟烜 赵鹏 马文婷 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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