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0年度(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12%,与去年相比,缴存比例没有变化。这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的。
同时,2010年度的公积金缴存上限也没有变化,仍然是按照2009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即2009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元)×300%×12%×2=月缴存额上限。
而考虑到北京市统计局目前还未公布2009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北京公积金中心对此表示,待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之后,再发文确定具体的缴存上限金额。对于各单位和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原则上不允许突破这个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