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香港一些银行销售人员“高收益,低风险”的劝说,买下被称为“富豪杀手”的期权合约,10余名内地富豪损失逾10亿元
银行销售金融产品,千方百计规避内地法律,苦主在内地求告无门,但香港法律体系迥异,律师费昂贵,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我们是亚洲最有经验、最好的银行;我们有最专业的国际财经专家,给客户度身订造理财方案,使您的财富代代相传;我们的客户经理为您提供私人服务……”看到如此广告,也许每个想使“财富代代相传”的投资者都难免产生投资冲动。来自广东的黄先生虽然一向属于投资保守型,但也未能抵住诱惑,匆匆致电该银行,办理开户手续,从此做起了“发财梦”。
富豪变负豪
开户后,银行方面极力建议黄先生购买一种“折扣股票”,在大体了解情况后,黄先生接纳了银行的理财建议。但想不到的是,在操作过程中,银行方面不仅没按照黄先生的要求购买股票,而且在购买数量上大大超标:黄先生只同意买下500万港元的折扣股票,但最后其账户却显示买入了1300万港元的股票。不到半年,黄先生就亏损了600多万港元。
据记者了解,像黄先生这样蒙受巨亏的内地“苦主”已逾3000人,但大多数人往往碍于面子或不敢与银行“闹僵”而不敢投诉。香港金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2月,香港市面上销售的累计期权达1324亿港元。有投行报告称,2007年香港销售千亿累计期权中过半卖给内地投资者。
面对如此损失,7月30日,有投资者透露,他们已组成一个10多人的“香港私人银行受害者联盟”,均是累计期权受害者,共损失逾10亿元。7月31日,该联盟6名代表专程从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来到香港,投诉香港多家银行以不良销售手法,误导他们购买累计股票期权。该组织成员表示,银行推销产品时没有解释清楚投资产品结构、性质和风险,没有要求签署评估风险的授权书。其中,1名是律师的投资者说,个人损失2000万港元,他不明白银行合约中的条款,误以为只是买股票,要求银行百分百赔偿。
香港金管局对此事件表示遗憾,称尽可能3个月内看完所有投诉个案,以确定有无证据支持进一步立案调查。
KODA有“毒”
据悉,该联盟成员均是KODA产品的受害者。所谓KODA,是一种与股票挂钩的期权合约。投资者购买KODA后,能够以比某股票现价低10%-20%的行使价买入股票,因此内地称其为“打折股票”。KODA看上去很诱人,但潜在风险极大,因为它“赚有顶,蚀无底”。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分析称,客户购买KODA后,当股票价格升过现价3%-5%时,合约会自行取消;但若股票跌破行使价时,投资者必须双倍吸纳股票,损失也不断扩大。业内称其为“富豪杀手”,往往“赚一粒糖,输一间厂”。
上海师范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孙茂辉向记者介绍,“KODA这种金融产品主要适合能够承受巨额风险,并有较高收益预期的投资者购买。目前,香港相关境外银行在内地销售该产品也属于‘打擦边球’。”孙茂辉说,“内地客户在选择该款产品时,由于不具备读懂该产品全英文、长达数十页合同的能力,不能明晰风险,只看到收益,往往会盲目听信银行方面对风险有所隐瞒的推销,结果导致最后巨额亏损。”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地有严格的金融监管措施,外资私人银行在中国内地销售相关产品,必须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而对于内地KODA受害者维权究竟是适用内地法律还是香港法律的问题,吴冬表示,“由于香港的外资私人银行往往会钻内地法律空子,比如合同先由中国内地客户签字,再寄往香港由外资私人银行签约,根据合同最后签字地以及履行地拥有对合同管辖权的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将由香港法律管辖,而内地投资者去香港维权则将面临周期长、成本高昂等现实困难,最后极有可能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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