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2月17日讯 为贯彻国务院统一部署,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逐步改进市场管理手段,上交所今日公布即时取消3项登记事项,包括证券公司次级债券转让服务、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服务、交易单元租用。今后,对符合三项业务办理条件的申请,即予以办理,不再做实质把关,也不设规模限制。这与上交所一直积极推进监管转型,践行简政放权、将监管端口后移的思路也颇为适应。
据上交所相关人士透露,近期国务院和证监会相继下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以及《关于进一步清理证券期货备案类事项的通知》。为配合《决定》和《通知》,上交所结合市场监管实际情况,在今年7月发布的审核、登记事项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清理了上交所审核、登记事项。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总体要求,对于有《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依据的审核事项,予以保留;而对于本质上由市场主体自由决策的事项,上交所不作实质把关,取消该类登记事项审批。
上交所目前审核事项为4类12项,登记事项为7类18项,其中审核事项集中于证券上市、会员准入等方面,登记事项则集中于交易管理与私募品种转让等方面。
据悉,此次清理审核、登记事项的一大亮点就是清理标准市场化。上交所作为市场一线监管机构,相关审核、登记事项的性质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许可,而是带有鲜明的市场管理和服务特征。如果一刀切地把所有登记事项都取消,对广大中小投资者而言并非好事,也对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不利。比如登记事项中的私募品种转让和创新业务权限管理,之所以把这些事项列为登记事项,主要是从事前把关的角度督促及时信息披露,进行风险警示,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如果简单地理解审核、登记事项的清理标准,机械地废除所有登记事项,无疑是因噎废食,并不可取。
目前,上交所具有事前把关性质的审核事项分为会员资格和证券上市两大类,均有法律法规层面的法律依据;登记事项主要是以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为设定依据的事项。对这些事项的清理是经过了严密科学论证后的谨慎决策,清理标准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对于证券法明确规范的审核事项,予以保留;二是对本质上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审核事项,予以取消。上交所不再做事前把关,统一调整为事后监管;三是对于带有鲜明自律管理特征的事项,市场主体即使符合规定条件仍不一定适合进场或者操作,上交所出于维护交易秩序、防范市场风险,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监管职责需要,仍需做相应把关,设置与市场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的准入限额或规模,则保留为登记事项。
此次取消的三个登记事项分别是证券公司次级债券转让服务、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服务、交易单元租用。
其中证券公司次级债券转让服务登记事项的取消是根据证监会相应审批事项取消而做出的,体现了监管一致性衔接。
资产管理转让登记事项的取消体现了市场化需求,进一步拓宽了资产管理转让渠道,是上交所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监管转型新突破。
交易单元租用涉及具有特殊身份的市场主体经由自主协议进行的一定业务安排。以往实践也多是依申请而审批,并无太多实质审核,多为符合条件即通过。因此,这次上交所主动清理取消这一事项的审批,体现了不怕分权、放权的监管角色新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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