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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免收通行费方案获批 网友热议
发布时间:2012/8/3 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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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8月2日对社会公布。今后,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

  人民日报消息,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并于7月24日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

  根据该《方案》,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车辆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具体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及时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

  上述消息发布后,引起网友的热议。以下为对网友热议的盘点。

  @负离子发生器:带动回家探亲。

  @半夜不睡觉的fei:回家能省一半钱了,但是要能提前一天免收就更好了。

  @沙王若隐:这是公共服务领域里的一个小小的进步,只要是进步,哪怕只是前进了一小步,也值得肯定!

  @枫枫木风:这个政策虽好,但也有遗憾。一个很重要的节日中秋节给丢掉了。每逢佳节倍思亲,这个中秋家人团圆的日子,开车上高速还得收费啊!希望能调整政策,增加中秋节。

  @星源:是一利民利国、高瞻远瞩的好政策,关键是在实施过程中的交通管理和疏导要及时配套,以免拥堵不堪而得不偿失。节假日免费让利于民的人性化政策很值得肯定和赞赏,若能举一反三,也能在其他领域推广就更好了。因为合理科学的降税和费的惠民利国政策,既降低成本又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既得民心又能促进消费。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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