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包括城市管理、工商、环保等在内的行政执法人员,要想获得执法资格必须大专以上文凭,合同工、临时工及借用人员不能申请行政执法资格。
据中广网报道,重庆市市政委执法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以前,行政执法人员要获取执法资格,只需参加法律培训,考试合格就可获得执法资格证,没有文凭要求。《办法》在人员学历上有新规定,执法人员基本素质有了保证,相对来说,要求更严格。《办法》还规定,不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合同工、临时工以及借用人员等不得申请确认行政执法资格。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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