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23万人 或倒逼社保双边互免加速
10月15日,酝酿已久的《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规范和完善在华工作外国人社保终于有了正式规定。
从准备到实施,漫长等待,多方博弈之后,涉及几十万在华工作外国人的利益正式上升到国家层面。国家利益、国际惯例,以及完善社保法律体系都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
粗略估算,《办法》实施之后,23.17万在华拥有正式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将每月为中国社保资金篮子增加约13亿元收入。“这不包括那些没有取得正式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实际数字要比这大得多。”
“这是在社保方面与国际接轨的表现,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其他国家与中国在社保双边互免上的进一步合作。”专家表示。
新金融记者 彭俊勇 北京报道
涉及超过23万人
对在北京工作的澳大利亚人Tegan来说,在中国缴纳社保曾经是远在天边的事情。“在这之前完全不了解,总以为五险与外籍员工无关。”
2011年9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6号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这是国际惯例,按照国际惯例要求外国人强制参保,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办法将填补这一法律空缺。”劳动关系和社保专家洪桂彬告诉新金融记者。
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在外国人社会保险参保方面执行国民待遇原则,而我国对这一问题始终未有明确。“诸多问题没有相应的规范,有些外国人不想参加社会保险,有些外国人想参加社会保险却参加不了。” 对于Tegan这样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如何纳入中国的社保系统一直是个争议不断的话题。
洪桂彬表示,“办法的出台最大的原因是国际惯例和完善本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
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由于该法已经实施,而对外国人如何参保尚未明确,因此亟须出台细则加以明确。
一般来讲,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数据显示,2010年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23.17万人,持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在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人员共8.98万人。而未纳入统计范畴的在华工作外国人还要更多,至少有60万人。广州打黑工的非洲人,几乎都未纳入统计之列。
就是说,《办法》公布后不包括港澳台人员,至少23万外国人需要在中国交纳社会保险。而事实上,到底多少在华工作外国人一直很难统计出准确数字,“办法针对的主要是合法在华工作人员。”而在这23.17万外国人中,韩、德国两国属于特例。
人保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马永堂介绍,目前我国分别与韩国、德国签订了社会保险双边协定(所谓互免,是指签约国双方驻外人员参加本国社会保险的前提下,无须参加境外社会保险,以此避免同时承担缔约两国法律规定的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
“这就意味着,德国公民和韩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就业,可以分别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但还应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对此,洪桂彬认为,中韩、中德的双边协议可互免部分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可以减少跨国公司的用工成本,避免社会保险的双重缴费。
对《办法》知者甚少
《办法》开始实施,尴尬之处在于,多数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对此却知之甚少,缴纳意愿淡薄。
作为某知名视频网站的外籍员工,在中国交社保,成为了Tegan目前和朋友交流不可或缺的话题。“需要向中国同事了解情况,要是真在中国工作领取退休金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而问题在于“不知道哪天我就回国了,之后怎么办?”
对在中国缴纳社保“不了解,不清楚”的状态,是在华外籍员工中的一种普遍情况。在华外企中长久以来的习惯是,给外籍员工办global insurance package(一揽子全球保险),“而且自己在祖国也有个人及家庭保险,所以完全不会主动要求,如果要求也是需要员工能够自己指定保险公司。”
事实上,早在该办法出台前,各地就陆续出台了一些外国人参保政策,但是多方面原因导致实施并不理想。
以上海为例,2009年10月10日上海市规定:外国人可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不缴纳失业、生育保险,即中国人常说的“五险”,这就意味着与当地人适用一样的政策。
然而2009年10月至2011年4月,在上海合法就业的外国人约6.5万人,实际缴纳社保的外国人数不足100人,不到0.2%。此次办法出台后,外国人本人的参保意愿未有明显改变。
“对在华就业的外国人本人而言,由于境内或境外雇主通常为其已参加商业保险计划,因此其参保意愿并不明显,特别是个人需要额外承担费用会导致收入降低时。”洪桂彬分析。“鉴于大部分外籍员工自己本身在来华前就已经购买个人保险,而且在中国本身系统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保持观望态度。”某外企人力资源部人士对新金融记者表示。
“在在华外国人中间推行社保需要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马永堂介绍,“任何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及员工都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和调整,所以该规定也是以暂行办法出台,这其实也是对在华工作外国人的一种保护。”
而Tegan最担心的是,“一旦有需要或者更换雇主,之前交的保险会不会很顺利地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