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微博)10月12日讯 风帆股份(600482)周三晚间发布澄清公告,就媒体报道的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年产500万只蓄电池”项目存在“二次圈钱”、“超募”“涉嫌虚假陈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风帆股份表示,原募投项目“年产3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先变更为“年产500万只电池项目”,后又变更为非募投项目过程中,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周转没有违反证监会相关规定。
公司表示,虽然“500万只电池项目”曾计划使用200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由于受土地证办理缓慢等客观原因影响,项目仅开展环评等前期工作,所用募集资金金额较少,2011年3月17日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变更后,“500万只电池项目”已非募投项目,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已用自有资金替换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因此公司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500万只电池项目”建设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同一项目“二次圈钱”和“超募”的情形。
不过风帆股份称,在2010年9月2日至2011年3月2日期间,公司确实存在没有及时披露上述项目实际进度及影响进度的原因。(全景网/刘磊)
(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