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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加大查办力度
发布时间:2010/9/20 17: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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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加大查办力度

  并提出完善创业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创业板退市机制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艾家静

  资本市场建设已成央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浓墨重彩之笔。

  9月17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0)》(下称《报告》)表示,随着资本市场运行环境和证券期货机构经营面临的环境日益复杂,应关注证券公司收入结构单一、部分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有待加强,以及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

  《报告》提出,下一阶段证券期货业将关注继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提高市场融资效率;健全创业板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完善基础性制度,促进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完善治理与强化监管并举,促进基金业平稳较快发展;深化期货公司分类监管,确保股指期货平稳运行;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等六方面内容。

  就新股发行改革,《报告》指出,下一步要继续研究推出改革后续措施,加强对询价、定价过程的监督,完善一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优化发行条件和程序,提高市场融资效率,同时出台《保荐业务内控指引》,督促保荐机构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

  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完善方面,一是应继续完善创业板市场制度建设,从源头保障上市公司质量,完善创业板发行监管规则,研究制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办法,同时完善发审标准,提高发审效率,根据市场情况积极扩大创业板市场规模。

  二是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退市和转板机制,推进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创业板退市机制,防范和打击通过操纵利润等手段规避退市的行为,统筹研究各层次市场间的转板制度。

  三是加快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制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具体方案,并尽快付诸实施。明确代办系统管理体制框架,研究拟定场外市场建设总体方案。

  《报告》认为,目前我国证券公司风控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应当不断完善证券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制度,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监管制度,全面建立以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的分类监管机制,同时确保融资融券创新业务规范有序开展。

  针对基金行业规模急剧增加、产品创新较为活跃的现状,《报告》指出,应进一步加大创新、加强监管、改进服务,探索建立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内在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加强基金公司内部风控能力,强化从业人员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包括专业人员在内的多元化股权结构,同时根据需要鼓励积极开展产品、组织和制度创新。

  “随着股指期货等新品种陆续推出,期货公司应加快制度衔接,防范和化解风险。”《报告》表示,应继续深化期货公司分类监管,以净资本和保证金监管为基础,推动期货公司业务创新;切实落实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期市和股市的跨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加强跨市场监测和风险监控,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另外,《报告》还提出,要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打击内幕交易、“老鼠仓”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记者 马婧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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