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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通知:提高清明节期间保证金水平至9%
发布时间:2010/3/26 18: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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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中秋

  上海期货交易所25日发出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做好清明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上期所同时提高各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水平至9%。

  根据上期所通知,自4月1日收盘结算时起,铜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9%;自4月2日起,上述期货品种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6%。如果4月6日未出现单边市,铝、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涨跌幅度限制为5%;铜、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涨跌幅度限制为5%。

  上期所要求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以防范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影响,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受全球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国际市场波动,商品价格不稳定,有必要做好清明假期风险控制工作。东证期货研究所副所长林慧指出,4月2日西方主要市场因耶稣受难日亦将休市,5日西方主要市场将开盘,而5日正好国内市场因清明节放假而休市,6日才开盘,因此,不排除重新开盘后国内各品种期价因外盘变动而出现大幅波动可能。

[责任编辑:divo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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