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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建立符合央企实际经济增加值考核体系
发布时间:2009/12/9 19: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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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国资委在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召开部分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考核工作座谈会。自2010年开始,国资委将在中央企业范围内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国资委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到会一同听取了企业的有关意见及建议。
    

  12月4日,国资委在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召开部分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考核工作座谈会。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出席并主持了会议。

  自2010年开始,国资委将在中央企业范围内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国资委就经济增加值考核实施方案全面征求了中央企业和国资委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多次修改。此次座谈会的目的是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及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来自22户中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座谈会分为上下午两组进行。会上,企业负责人一致表示非常赞同国资委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企业对此工作都非常重视,多数企业领导班子已经专题讨论研究,部分企业已对三级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部分企业已经在内部开展了经济增加值考核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企业负责人普遍认为经济增加值考核对企业提升价值管理水平、推进内部结构调整等工作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企业将根据国资委的要求继续积极稳妥的开展此项工作。此外,与会代表还就经济增加值实施方案中的资金成本、重大调整因素、实施方式等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及建议。

  黄淑和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与会同志的发言,反映出中央企业负责人对经济增加值考核的高度认同和重视,这进一步坚定了国资委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的信心。黄淑和强调,企业在推进经济增加值考核工作时,要重点考虑以下几点。一是抓住工作核心,要搞清经济增加值考核的导向、抓住考核关键指标。二是要抓紧做好准备工作,经济增加值考核要跟企业发展战略、年度预算、全员考核,短板管理,分配任免相结合。三是要加强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覆盖三级企业领导班子以及从事业绩考核工作的有关同志。四是要注意随时跟踪,动态调整,建立一套符合中央企业实际的经济增加值考核体系,要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同时对企业特殊的重大事项予以适当考虑。

  国资委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到会一同听取了企业的有关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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